洗手液產品測試
概述
疫情發生后,消毒洗手液的銷量猛增2315%,相比物體表面的消毒產品,洗手液直接接觸人體皮膚,對其正確的認識和科學選擇,更為人們關注和緊急需要。
1、 洗手液類別
市面上的洗手液按照使用方式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傳統水洗型洗手液,包括普通洗手液和抗(抑)菌洗手液;另一類為非水洗型洗手液,即免洗洗手液(包括手消毒凝膠等),使用后無需水洗,方式有別于傳統洗手液。
普通洗手液 :是以表面活性劑和調理劑配制而成的水洗型產品,不含抑菌或殺菌成分,其主要作用是清潔肌膚,不具備殺菌或抑菌功能。
抗(抑)菌洗手液:又稱特種洗手液,是以表面活性劑和調理劑配制而成的,具有清潔及抗菌、抑菌特種功能的水洗型產品,按功能分為抑菌型和抗菌型。
所謂抗菌,是指采用化學或物理方法殺滅或妨礙細菌生長繁殖,可減少其數量以及活性的過程。抑菌,是指采用化學或物理方法抑制或妨礙細菌生長繁殖及其活性的過程。與普通洗手液相比,抗(抑)菌洗手液功能除了清潔肌膚外,還有一定的殺菌或抑菌作用。
免洗洗手液(包括手消毒凝膠):是以調理劑和保濕劑配制而成的,適用于手部清潔的非水洗型產品。使用方式區別與傳統水洗型的洗手液,在使用時取適量于手心,雙手互搓使均勻涂布手部至干即可,無需水洗。市面此類產品通常含有殺菌或抑菌成分,具有一定的抗(抑)菌或消毒功能。
2 、洗手液生產許可類型
普通洗手液、抗(抑)菌洗手液、免洗洗手液(包括手消毒凝膠)外觀基本均為無色或有色透明粘稠液體,不易識別。通過產品的生產許可批號,能夠準確定位產品屬性。目前市面的洗手液按生產許可分為兩類,一類為消毒產品,其產品批號為“衛消證字”;另一類為化妝品,其產品批號為“衛妝準字”。
“衛消證字”洗手液,屬于消毒產品:
抗(抑)菌洗手液、免洗洗手液(包括手消毒凝膠)為“衛消證字”洗手液,通常具備殺滅或抑制常見致病菌,如金黃色葡萄球菌、大腸桿菌、銅綠假單胞菌、白色念珠菌等功能。這兩類洗手液從產品行政分類管理層面,屬于第二類消毒產品,上市前需要經過嚴格的安全性、抗(抑)菌或微生物殺滅效果測試,進行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并向當地行政監管機構備案通過后才允許上市銷售。
“衛妝準字”洗手液,屬于化妝品:
“衛妝準字”是原衛生部門針對國產化妝品頒發的批準文號,此類洗手液一般不具備殺菌或抑菌功效,其功能是清潔去污。按照我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對化妝品的定義,及GB/T 18670-2017化妝品的功能分類原則,“衛妝準字”洗手液屬于皮膚清潔類化妝品。
由于2016年1月起施行化妝品新版生產許可證(“兩證合一”),新生產許可證編號形式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妝+年份(4位阿拉伯數字)+流水號(4位阿拉伯數字),如:粵妝2016XXXX;2017年1月1日起,原生產許可證和衛生許可證作廢,相關包材可以使用至2017年6月30日,自2017年7月1日起生產的化妝品,必須使用標注了新《化妝品生產許可證》信息的新的包裝標識,且不再標注QS標志。
3、 監管模式及標準
針對不同類型的洗手液,我國監管模式和產品執行標準區別很大,詳細見下表: